市综治办《克拉玛依综治视联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市综治办《克拉玛依综治视联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市综治办《克拉玛依综治视联网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克拉玛依市综治办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克拉玛依综治视联网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内容

1.每一个功能可以实时与其他专项设备(视联网协议)功能融合使用,出现在同一终端屏幕上。平台可同时提供高清视频会议、多方视频通话、视频监控、视频点播、多媒体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移动接入、电视直播、延时电视、自办频道、现场直播、智能录播、指挥、协同、推送、媒资统一管理、一键报警、基于GIS系统的集成指挥和收看GIS页面下设备应用功能;支持以上功能间互联互通和相互融合。

2.支持全网并发下任意点对点之间高清可视通话,任意多点之间的高清视频会商,可在任意点以主席身份组织会议及会商。

3.可在任意点调用专项服务平台内任意资源,可通过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在包括但不限于Adroid、IOS等操作系统下接入专项服务平台调用资源、实现播放、上传、通话等功能。

4.系统应完全满足并能实现与现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所采用标准的兼容自洽,满足但不限于GBT/28181标准、SVAC标准等。

5.可根据接入要求,实现与多协议的主动兼容(无需另行支付协议开发费用)与所有接入单位现有的视频监控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对接整合。

6.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大型会议。

7.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任意两点之间的高清可视电话。

8.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多组任意点组合的高清视频会议(会商)。

9.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任意点的高清视频点播。1080P高清片源下点播响应时间小于1秒,支持硬盘组播技术,点播节目可直接组播至群组或全网。

10.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视频监控接入。视频监控可分布式、集中式数字对接。单点对接号码不低于4万组,单点对接并发不低于50路。

11.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任意电视频道转发和收看(不小于1000路)。电视频道无限量,延迟不大于1秒。

12.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多媒体信息发布。自动化播控,1秒内定时推送,推送范围包括单个、群组、全体。支持超大规模、跨域、跨系统的以上功能融合互通,在任意点可以实现分布式应急指挥功能。

13.建设一套高效的面向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地区的政法委视联网服务平台系统。通过视频、语音、图片、文字、通讯、数据等多种形式,在一个视联网系统平台上实现覆盖新疆克拉玛依地区4个区、9个镇、2个乡、12个街道办、109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同时,该系统具有强大的兼容能力,可与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14.系统具有结构性安全特性,达到等保三级标准。

采购预算

设备一次性费用550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新疆联通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4号

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魏兴波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采购中心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采购办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综治视联网建设一期工程

预算金额

人民币550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魏兴波

工作单位

市综治办

职称/职务

市综治办正处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新疆联通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是自治区视联网唯一供应商,且与该项目核心产品供应商----北京视联动力公司签订新疆区唯一代理协议,因此同意此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从新疆联通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毛忆慈

工作单位

市信息化管理局

职称/职务

市信息化管理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该项目从链路提供的上下级接口、完成时限、国产核心产品要求等方面综合考虑,目前仅有新疆联通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具备完成该项目任务的能力,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新疆联通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邸俊锋

工作单位

市公安局

职称/职务

市公安局科技信息支队副支队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目前从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四个区、12各街道和138基层单位五级联网的一致性要求来看,从视频会议和视屏监控资源统一整合的需求来看,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新疆联通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采购。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联网 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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