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电信新香洲电信大楼中央空调系统末端及管路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公开询比
珠海电信新香洲电信大楼中央空调系统末端及管路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公开询比
本询比项目为珠海电信新香洲电信大楼中央空调系统末端及管路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公开询比,(询比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需对珠海电信新香洲电信大楼的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老旧的末端及管路进行更新改造(含空调末端设备、管路、风管、电缆等配套)。本期需更换或新增55台风机盘管、1台新风机及3台吊顶式风柜,产品能源效率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机房空调需具备停电时自启动功能。本期空调改造需新增配套空调配电箱及电缆由施工负责提供。拆除改造过程中施工需考虑增加临时空调设备保障原有机房的供冷。施工负责本期改造工程所有涉及设备、电缆、风管以及配套设施的拆除安装调测搬运,拆除设备需搬运回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工作量详见询比文件《报价文件》,以现场实施为准。新装设备的技术参数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1)服务地点:珠海;
(2)★合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工期:自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 180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保期:保修期应不少于工程验收通过后1年,设备产品整机保修不少于3年。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相关费用的形式承包;
(6)预算金额:不含税预算¥2,796,095.37元;含税预算3,047,743.95元:
项目名称 | 任务书号 | 施工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地点 | |
珠海电信新香洲电信大楼中央空调系统末端及管路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公开询比 | 中电信珠海[2024]31号 | 下浮前建安费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不下浮-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人民币 元) | |
*******.33 | ******.04 | 珠海市 | ||
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下浮,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机构或审计机构委托的中介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
1.2.2:标包划分情况
(1)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预算总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询比文件附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大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三种资质证书:
(1)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1年1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空调安装或空调改造类的相关经验,至少提供一个有效同类项目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及劳动合同。
(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不得复用(注:现场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为不同人)。
(4)供应商须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不少于4名的专职施工人员,其中至少具备一个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作业),一个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电工作业),一个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高处作业)、一个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s://cx.mem.gov.cn/)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可一人多证。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询比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12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 址:珠海市新香洲香华路198号珠海电信信息大厦
邮 编: ******
网 址: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联 系 人:汤旖甜
电 话:0756-*******
电子邮件:tangyt1@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佑霖、林董玲、孔君如、陈芯如
联 系 人:林董玲
电 话:133*****282
电子邮件:lindl@zjscs.com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438********(适用于响应保证金、成交服务费等账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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