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水分公司杨厂、泰和、月浦、长桥、南厂建筑垃圾清运第二次招标公告

制水分公司杨厂、泰和、月浦、长桥、南厂建筑垃圾清运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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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制水分公司杨厂、泰和、月浦、长桥、南厂建筑垃圾清运(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GK-2024-160-FW)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制水分公司杨厂、泰和、月浦、长桥、南厂建筑垃圾清运(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2.02 万元/年,招标人为海城投水务(集团)
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52.02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制水分公司泰和、月浦、杨树浦水厂建筑垃圾清运; (002)制水分公司长桥、南
市水厂建筑垃圾清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制水分公司泰和、月浦、杨树浦水厂建筑垃圾清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人员、设备及技术等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002 制水分公司长桥、南市水厂建筑垃圾清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人员、设备及技术等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法定
假日除外)每天 9:00—12:00,下午 12:00—16:00,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层),携带以下资料完成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
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本
人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海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页(加盖公章)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
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
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本,转账/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现委托对制水分公司杨厂、泰和、月浦、长桥、
南厂建筑垃圾清运(第二次)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城投水
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从满
足有关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制水分公司杨厂、泰和、月浦、长桥、南厂建筑垃圾清运(第二次);
2、项目编号:ZS-GK-2024-160-FW
3、项目内容:对制水分公司杨厂、泰和、月浦、长桥、南厂在生产、生活、管理、改造、
大修、更新等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外运处置;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件:
包件一:制水分公司泰和、月浦、杨树浦水厂建筑垃圾清运;
包件二:制水分公司长桥、南市水厂建筑垃圾清运。
4、采购预算:预算金额 52.02 万元/年(其中:包件一:制水分公司泰和、月浦、杨树浦水
厂建筑垃圾清运 35.1 万元/年,限价 1200 元/车(即 120 元/吨);包件二:制水分公司长桥、
南市水厂建筑垃圾清运 16.92 万元/年,限价 1200 元/车(即 120 元/吨)。
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周期:2025 年 1 月 1 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
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招标人与中标单位按照本次中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经招标人对
中标人的服务考核合格后(详见 “服务类履约评价表”),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7、续约条件:
(1)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认可,投标方无明显差错、
无明显重大安全事故、违纪违规等事宜且在不违反上级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
前一年合同履约评价不低于 85 分的,可续签合同,第二年合同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认可,投标方无明显差错、
无明显重大安全事故、违纪违规等事宜且在不违反上级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
前一年合同履约评价不低于 85 分的,可续签合同,第三年合同服务期限为 202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3)合同首签费用按中标价格签约,合同续签费用原则上不做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人员、设备及技术等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 9:
00—12:00,下午 12:00—16:00,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层),携带以下资料完成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或有效期
内的本人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页(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
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本,转账/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包件一: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包件二: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会议室,届时请各投
标人委派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 1 正 4 副、包
含可编辑版的投标文件(word 或 excel 格式)和盖章扫描件(pdf 格式)的电子版 1 份)、
法人代表证明或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或有效
期内的本人用工合同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仪式。若未
按要求携带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 初审合格并不代表其满足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在评标阶段中,若评标委员
会发现该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仍将按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 260 号
联 系 人:赵文涛
电 话:021-55150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层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层
联 系 人: 戴小军、朱逸元
电 话: 021-62091273*8009
电子邮件: sunjianfeng@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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