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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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GR24A032QFQ00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000.00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生态
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
项目;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
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
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
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按实际成立情
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
章);
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按实际成
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
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
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获取采购文件或网上获取: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及文件费用凭证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1005091293@qq.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同时拨打电话0871-65511240、0871-
65511241办理报名事宜。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一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
场南塔32层32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一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
场南塔32层3201号)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楼
联 系 人:施老师
电 话:0871-641654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联 系 人: 李腾芳、肖枝莲、王彦飞、王国玺、吴翊
电 话: 0871-65511240
电子邮件: 10050912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竞争
性比选公告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及内控制度,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
现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选聘供应商承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
防治办法》立法项目的相关服务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立法项目;
项目编号:GR24A032QFQ0006
预算金额:90000.00元
采购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
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4】58号)、《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9〕65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磷石膏发展情况,开展《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
治办法》立法工作。
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完成。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书面声明(
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按实际成
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
商公章);
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按实
际成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
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
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获取采购文件或网上获取: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及文件费用凭证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1005091293@qq.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同时拨打电话0871-65511240、0871-65511241办理报名事宜。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一厅(云南省昆明市西
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楼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6543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33层3310号
项目联系人:李腾芳、肖枝莲、王彦飞、王国玺、吴翊
联系电话:087165511240、0871655112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防治 磷石膏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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