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信数智法律与风险防控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SZ2024120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数智法律与风险防控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12 万元,招标人为中信数智(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信数智法律与风险防控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信数智法律与风险防控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信数智法律与风险防控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因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后依法成立的,在工商部门未登记,“信用中国”
可能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其所属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
门)出具的加盖了司法行政部门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处罚、处分记录等相关材料
证明,或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处罚、处分记录等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根据《律师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
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及《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司复〔2000〕4
号)中:“…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依法成立,不应再进行民政、工商等形
式的登记”的规定,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时只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
4、如为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
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不接受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
则分所视为无效投标处理),也不接受同一总所有两个或以上分所参与投标(如出现同时投
标则所有分所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业绩合
同等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
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③联
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1、2、3、4、6 项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中信数智云(https://bidding.cdi.citic/#/hom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①线上提交:中信数智云(https://bidding.cdi.citic/#/home);②线下提
交: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41 号 7 楼 711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41 号 7 楼 711 会议室
七、其他
中信数智(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数智”或“采购人”)就其“中信数
智法律与风险防控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ZXSZ2024120006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基本概况:为中信数智公司提供专业常年法律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
2、预算金额: 12 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本项目采取“招一管三”,即 1 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
据中标人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因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后依法成立的,在工商部门未登记,“信用中国”
可能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其所属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
门)出具的加盖了司法行政部门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处罚、处分记录等相关材料
证明,或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处罚、处分记录等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根据《律师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
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及《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司复〔2000〕4
号)中:“…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依法成立,不应再进行民政、工商等形
式的登记”的规定,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时只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
4、如为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
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不接受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
则分所视为无效投标处理),也不接受同一总所有两个或以上分所参与投标(如出现同时投
标则所有分所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业绩合
同等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
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③联
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1、2、3、4、6 项要求。)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 8:30 起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网上进行注册报名登记及
下载文件;
3、获取地址:《中信数智云》(网址:https://bidding.cdi.citic/#/home)。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上午 9:30;
2、电子文件送达地点及方式:
线上提交,将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扫描后上传至中信数智云
(https://bidding.cdi.citic/#/home);逾期未按要求完成上传电子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3、纸质文件送达地点及方式
响应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由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件)送
达至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41 号 7 楼 711 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上午 9:30;
2、磋商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41 号 7 楼 711 会议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信数智(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41 号
联系人:李建辉
电话:13554548125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公告在中信数智云(https://bidding.cdi.citic/#/home)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024 年 12 月 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信数智(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41 号
联 系 人:李建辉
电 话:135545481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