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一面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尚志市一面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一面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已由尚志市人民政府以尚政综【2016】108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为XH(CG)2016-102,依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咨询服务机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志市一面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咨询服务,包括:

(1)尽职调研,完成上述项目PPP架构设计和研究;

(2)完成项目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融资模式研究;

(4)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

(5)搭建财务模型,进行财务分析;

(6)编制PPP合同文本;

(7)协助编制招商文件、组织招商活动;

(8)协助业主进行招商谈判及协议签订。

等项目进行期的其他咨询服务。

2.3服务周期: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协商日期为准

2.4质量(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咨询类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或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投融资的财务、法律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或高级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 22日至 2016 年 11月28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号万象上东D座3207室进行投标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包括全部页码的资质证书;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期限内的《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 2013年1月1日至今1项已完成类似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佐证材料;

4.3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号万象上东D座

联 系 人:关先生、徐女士

电 话:****-********

邮 箱:hljxh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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