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纺城二期项目运营期保洁服务

东纺城二期项目运营期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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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纺城二期项目运营期保洁服务
(招标编号:DFHX2024-G-0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纺城二期项目运营期保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72.5万元,招标人为苏州吴江铁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东纺城二期项目运营期保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纺城二期项目运营期保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提供包括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I)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m.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ccg即.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
1000万元(含)以上,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会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其
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或承诺: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代理人
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必
须提供)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自
拟)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文件)者、超过时限者
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敏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
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逾期不予受
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敢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售价:¥300.00元,本公告
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大厦10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大厦10楼
七、其他
1、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卷实际情
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
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
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电子邮件或书面询问。本次招标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答疑方式,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获
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公布的电子邮件或书面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
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
3、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
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
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刘雅琳、宋依婷
联系电话:0512-63018028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包含履约保证金3万元
5、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400万元
(含4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3%,最低收费伍仟元整。
6、其它中标单位须为本次合同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保单的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万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吴江铁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新鹏大厦
联系人:王道翔
电话:0512-63018028
电子邮件:3646402658q4.c0m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亭通金融大厦
联系人:宋依婷
电话:0512-63018028
电子邮件:17417957440q4.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蜜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项目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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