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北京正通 2025-2026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北京正通 2025-2026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
JSZB-2024-18380),采购人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
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
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北京正通 2025-2026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北京正通 2025-2026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比项目。服务内容
包括:
1.草拟、审查、修改采购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等各类法律文书(所
需草拟或审核的合同主要为公司固定合同范本或重大的、特殊的、复杂的合同等)
2.根据采购人要求,审核、修改采购人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3.根据采购人要求,审查、修改采购人各组织机构的议事或决策程序所需的决议文件、
纪要、授权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件;
4.就采购人的日常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根据采购人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5.根据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发表法律声明或律师函;
6.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重要事务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7.免费代理单件标的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1 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当前不存在 20 万元及以下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8.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法律培训服务(每年度 2 次);
9.协助采购人处理其他常年法律事务。
双方同意,采购人下述业务或事务亦可由供应商提供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但双方应另
行协商确定有关工作内容和律师费等事宜:
(1)采购人与第三方的争议解决(包括诉讼、仲裁、行政调查程序)事宜;
(2)采购人的重大项目(包括合并、分立、资产重组、改制、投资、上市融资、重大
资产转让或收购、工程建设项目等)。
1.2.2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名。
1.2.3 采购规模:预估采购金额为 15.09 万元(不含税),16.00 万元(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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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
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4 服务地点:北京市。
1.2.5 项目性质:服务。
1.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2025 年度(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
所涉及的服务结束后,甲方将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乙方 2025 年年度考核分在 85 分及
以上的,本合同继续执行。如乙方 2025 年年度考核分低于 85 分的,则本合同终止。
2025 年服务期(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满,因乙方年度考核分未达到 85 分导致合
同应终止,但甲方新的相应服务合同未签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持续服务直至新的常年法
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费用依据“附件一:合同费用明细”计算确定单价(服务费日单
价=年度服务费/365 天)据实结算。
1.2.7 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应答总价最高限价
为 15.09 万元,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项目咨询、法务条款审核、代理诉讼等服
务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答报价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
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
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行政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
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 发票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
含询比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泛指法律顾问类)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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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
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
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
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
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 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 2 人的专业顾问律师团队,具有 5 年以上
从业经验的律师担任采购人的顾问律师(需提供每位律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在司法
局系统或律协查询的证明执业律师属于该律所的证明截图、并提供顾问律师的工作简历)。
注 1:供应商须提供专业顾问律师团队《人员信息表》,以上项目团队人员身份证、执
业资格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等材料,并注明人员类型。
注 2:提供上述服务团队人员由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近 6 个月内供应商连续 3 个月社保
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 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
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注 3: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社保查验网
站链接、查验校验码)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
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随响应文件一同进
行提交。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近 6 个月内供应商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及社保查验网站链接、
查验校验码或录屏视屏不完整或无法进行查验,均不予认可。
2.1.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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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北京时间)。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
支付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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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4 文件获取平台注册:“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企业注
册信息,提交审核单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北京 时间。 超过 90 分钟 未经审 核的可 联系 :电话
025-83303501。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9:30 分(北京时
间)。
5.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512 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地
邮
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 1 号六层 601 室
编:100161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邮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512 室
编:100032
联 系 人:穆国庆、冯子彦
电
话:15801452510
电子邮件:muguoqing.jszbtx@chinaccs.cn、fengziyan.jszbtx@c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5
8.2 异议接收方式
8.2.1 异议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8.2.2 异议接收邮箱:muguoqing.jszbt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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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