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际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硫磺制酸低温余热回收分项
紫光国际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硫磺制酸低温余热回收分项
2.1项目名称:紫光国际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硫磺制酸低温余热回收分项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北路3号
2.3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拟依托20万吨/年硫磺制酸主装置建设低温余热回收系统,取代现有一吸塔系统,将一吸塔的低温位热量回收,用于副产低压饱和蒸汽,同时保留现有一吸塔。该建设内容通过设备、管道材质提升,将吸收塔和换热设备的耐浓硫酸温度最高提升至220℃,合理分配低温串酸量、高温循环酸量和采出酸量,实现了低压饱和蒸汽的产出,并用采出酸给锅炉给水、脱盐水加热,进一步回收热量,同时实现现有干吸、二吸稳定产出98%以上浓度的达标浓硫酸。拟建设地点为硫酸装置原熔硫厂房(现已闲置),占地面积约为240平。该选址位于现硫酸主装置与脱盐水除氧系统中间,紧靠管架,蒸发器给水及低压蒸汽管道最短,离现有一吸塔距离较近,新增烟气风阻较小,方便连现有相关设备、管线等。施工时须做到主装置停车碰管时间尽量短。
2.4 本次招标标的范围内估算投资金额:1750万元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就位安装与系统安装)、调试及各阶段报监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内容。协调配合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性能测试、竣工图备案、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流程、工艺系统、设备布置、管道布置、非标设备装配、定型设备计算选型、热工、自控、电气、电信、给排水、消防、防腐保温、总图、桩基、基础、建筑、结构、地坪防腐防渗、安全设施、土石方工程、预算等专业为实现项目规模、目标、功能所作的工程设计工作。工艺、系统、布置、管道专业向各专业提出的条件,均须同步抄送给招标人。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应当协助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设计成果需要行政审批的必须通过行政部门批复。
HRS系统的工艺设备集中布置,占地面积(含塔和塔槽的基础部分、土建框架)不大于12m×20m,土建最高标高不高于+7.000m,除氧器采用钢结构(最高标高不高于+14.000m)支撑布置在蒸汽发生器上方,泵槽平台采用钢结构支撑。
2.5.2 供货范围:
招标人提供土建桩基、土建基础及土建框架(不含钢结构)、土建内防雷接地材料(不含设备、管道等土建以上的防雷接地材料)、土建内预埋件材料(不含设备的地脚螺栓)、地坪防腐防渗工程材料(不含容器或设备内耐酸砖等材料)、消防工程材料、脱盐水罐、低压蒸汽分汽缸、干燥塔、干燥酸循环槽(现与一吸共用)、干燥酸循环泵、干燥酸循环冷却器、二吸塔、二吸酸循环槽、二吸酸循环冷却器、一吸二吸补水总管、第二省煤器、冷热换热器、现有的烟气管道和酸管道、配电室场地、380V电源总线接口(不含电缆)、自控机柜间场地、现有浙江中控DCS系统接口(不含任何软硬件材料)、仪表空气总管、工业水总管、可燃有毒气体泄露报警系统材料、工业视频监控系统材料。
除上述内容外,为实现本项目项目规模、目标、功能所需的所有各专业相关设备设施材料等均由投标人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管道、管件、阀门、设备、机泵、自控(仪表、控制阀、仪表供电供气、线缆、控制柜、操作站、DCS等)、电气(供电、配电、照明、电缆、配电柜、防雷接地等)、管架、桥架、给排水、防腐保温、分析取样、钢结构材料、设备的地脚螺栓等专业相关设备设施材料。
2.5.3 施工(安装调试)及相关工作:
为完成硫磺制酸低温余热回收系统建设实现项目规模、目标、功能,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完成以下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土建桩基、土建基础及土建框架(不含钢结构)施工,土建内防雷接地施工,土建内预埋件施工,设备的地脚螺栓预埋施工,地坪防腐防渗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不含容器或设备内耐酸砖等施工),可燃有毒气体泄露监测报警系统施工,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施工。除上述内容外其余为实现本项目项目规模、目标、功能所需的所有相关专业安装施工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道、管件、阀门、机泵、自控(仪表、控制阀、仪表供电供气、线缆、控制柜、操作站、DCS组态扩容并网等)、电气(供电、配电、照明、电缆、配电柜、防雷接地等)、给排水、防腐保温、管架、桥架、钢结构等所有专业相关安装施工,以及试车前准备和开车后运行调试等。交货地址为招标人低温余热回收系统工程建设现场。交付条件为实现本项目项目规模、目标、功能,并通过性能测试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以成套系统装备进行交付。
2.6 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北路3号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22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工程设计60日历天(其中,土建工程设计30日历天);其他服务165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交货时间:180日历天;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成套设备制造商、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身份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1)、(2)、(3)、(4)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设计资质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投标人设计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含工业管道GC1或GC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施工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GC2 ),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为成套设备供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或非本企业自行生产的设备,无需提供生产厂家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3.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招标人: |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夏思琳 | 联系人: | 亓老师、罗老师、韩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177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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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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