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犁州伊宁县南环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XJLJ-CG2024-07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伊宁县南环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南环路 De400 供水管网 6000 米,平均埋深 2.40 米,砂垫层基础,采用聚乙
烯管,热熔连接,设计压力 1.6MPa,钢筋混凝土阀门井 74 座,混凝土砌块检查井 79 座
(含消火栓井、排泥井、排气井),dn1200 钢筋混凝土顶管 531 米,一体化预制加压泵站 1
座;管网地貌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 20000 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对以上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州伊宁县南环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州伊宁县南环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工程监理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
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带可
查二维码),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如列入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贰套,缺一不
可,原件备查。开标时携带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来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每份 1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 1 号商业楼 4 楼 4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 1 号商业楼 4 楼 416 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南环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由伊州发改投资〔2023〕
151 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南环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监理,招标单位为伊宁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2、招标内容:
新建南环路 De400 供水管网 6000 米,平均埋深 2.40 米,砂垫层基础,采用聚乙烯管,热熔
连接,设计压力 1.6MPa,钢筋混凝土阀门井 74 座,混凝土砌块检查井 79 座(含消火栓井、
排泥井、排气井),dn1200 钢筋混凝土顶管 531 米,一体化预制加压泵站 1 座;管网地貌恢
复沥青混凝土路面 20000 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对以上施工过
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3、监理期限:计划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始至 2025 年 01 月 17 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工程监理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
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带可
查二维码),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如列入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贰套,缺一不
可,原件备查。开标时携带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5、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始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
际北门 1 号商业楼 4 楼 416 室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每份 1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1:00
递交地点: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 1 号商业楼 4 楼 415 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魏洁
联系电话:1750999886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雪萍
联系电话:0999-881200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宁县
联 系 人:魏洁
电 话:175099988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 1 号商业楼 4 楼 416 室
联 系 人: 程雪萍
电 话: 18299959247
电子邮件: 9815959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