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美安居通信设施改造工程四合一网络箱第二次招标公告

宏大美安居通信设施改造工程四合一网络箱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2024CG*****
项目名称:绍兴市宏大美安居通信设施改造工程四合一网络箱采购(第二次)采购单位:绍兴市信息管网有限公司
经办人:孙一嘉
联系电话:178*****336
项目预算:4.5675品目分类:通信配套设备
商务要求:1.总报价须控制在4.5675万元以内,否则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成交价包含项目标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标的物的供应、运输、装卸、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人工费、增值税、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3.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质。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交付。 4.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或保函(保险公司保险、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通知(订单)发货,货物应按采购人要求一次性运抵至指定地点,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产品型号、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符合要求。货物到货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三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5%,剩余5%在货物质保期满之后支付。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途出现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付款,成交供应商在结算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从订单到货并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并解决质量问题 (重新提供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产品) ,否则按违约处理,每发生一次违约金按合同价 1%计算。 6.供应商须在平台系统报价之后点击[生成/下载报价单]并盖章上传。因供应商擅自更改报价单格式导致价格与系统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同步上传营业执照盖章件、书面承诺函、廉政承诺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模版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件,未上传上述材料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7.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价的1.5%)。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8.供应商应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并在阳光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中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开标)后按照一次报价价格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若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的,则此次竞价采购活动终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网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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