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南泉山路南二环路-水阳江路、酒船路水阳江路-仙寓山路与殷汇路宁国路—马鞍山路道排施工工程二标段工程

包河区南泉山路南二环路-水阳江路、酒船路水阳江路-仙寓山路与殷汇路宁国路—马鞍山路道排施工工程二标段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南泉山路(南二环路-水阳江路)、酒船路(水阳江路-仙寓山路)与殷汇路(宁国路—马鞍山路)道排施工工程二标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BG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南泉山路(南二环路-水阳江路)、酒船路(水阳江路-仙寓山路)与殷汇路(宁国路—马鞍山路)道排施工工程二标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BGZ*****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相关政策要求中第(1)条修改为: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及安徽省、合肥市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按合肥市相关文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合肥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2〕8号)及《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 系 人:王帅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2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工程 道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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