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河道采砂经营管理与销售

龙江河道采砂经营管理与销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江河道采砂经营管理与销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梁河县丰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3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FLCG-2024-026

2.项目名称:龙江河道采砂经营管理与销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投标限价: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管理销售服务费用和奖励机制按照下表采砂销量及管理服务费计算明细表执行

材料名称

费用类 别

销售量

管理服务费用

备注

成品河砂

管理销售服务费 用

15万m3/年<销售量>20万m3/年

按1元/m3计算

20万m3/年<销售量>25万m3/年

期间部分,按1.5元/m3计算

25万m3/年<销售量

超出25万m3部分,按2元/m3计算

奖励机 制

15万m3/年<销售量>20万m3/年,销售价按65元/m3为基数,且回款率达到90%的

期间部分,按超出销售价基数部分的10%计算

计算公式=(市场实际销售价-65元)×(实际销售量-15万m3)×10%

20万m3/年<销售量>25万m3/年,销售价按65元/m3为基数,且回款率达到95%的

期间部分,按超出销售价基数部分的15%计算

计算公式=(市场实际销售价-65元)×(实际销售量-20万m3)×15%

25万m3/年<销售量,销售价按65元/m3为基数,且回款率达到95%的

超出25万m3部分,按超出销售价基数部分的20%计算

计算公式=(市场实际销售价-65元)×(实际销售量-25万m3)×20%

5.采购需求:对年产量为 23万m3/的成品河砂进行经营管理及销售

6.合同履行期限: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项目地点:位于勐养镇龙江段河道。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开标时间截止以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 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则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梁河县丰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3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元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3)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材料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查,响应人是否具备参与资格,以磋商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四、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梁河县丰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37)

费用要求

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按照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计算下浮后收取6000.00元(陆仟元整)。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本公告在(https://)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梁河县辰业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勐底社区南甸路30-1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89*****818

招标代理机构:梁河县丰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37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9*****6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管理 河道采砂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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