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政务办公系统与数字档案系统对接集成招标公告

长丰县政务办公系统与数字档案系统对接集成招标公告




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对“长丰县政务办公系统与数字档案系统对接集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FB2024JC

2.项目名称:长丰县政务办公系统与数字档案系统对接集成

3.项目地点:长丰县

4.项目单位: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项目内容: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把办公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实现对档案的快速检索、存储、管理和利用。主要是对历史数据进行批量归档,将现有的信息参数推送;并对新版政务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改造,新增归档权限(各单位公文员增加归档权限)。根据要求提供办公系统与档案系统对接集成方案。详见采购需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13.5万元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四、项目建设参数及履约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17日前完成全部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选取2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日历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

十、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二、招标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00

2.询价地点: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85号县政府办二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人:姚先生

2.联系电话:0551-********

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1733447990837.jpg询价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档案 政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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