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服部明珠公司酒店送物机器人招标公告

航服部明珠公司酒店送物机器人招标公告




航服部(明珠公司)酒店送物机器人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航服部(明珠公司)酒店送物机器人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航服部(明珠公司)酒店送物机器人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主要采购一批智能机器人为航服部(明珠公司)明珠系酒店提供智能送物、送餐、引领接待及巡游宣传等服务,签订2年框架合同,结算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上限

(单位:台)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合同签署主体

备注

1

送物机器人

13

2.88

37.44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设备参数清单及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2

4

11.5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7台


48.96



说明:

1.以上报价均已含税,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运输费、送货费、差旅费、安装调试费、对接电梯(一部电梯)、对接本地程控交换机或酒店座机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供应商所提供的送物机器人管理后台永久免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3.每台送物机器人报价均已包含1个充电桩、1个梯控模块(对接采购人所使用电梯)、1套电话模块(对接采购人所使用程控交换机)、1个4G网络流量卡(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流量服务,且每月不少于5G流量服务)、1套机器人管理后台等所有保证机器人在酒店正常运转的所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一切费用。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航服部(明珠公司)酒店送物机器人采购项目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发送订单,明确采购数量、型号、实施地点、联系人,供应商收到订单后【30】个自然日完成送物机器人安装、调试及培训,并正常投入使用。

2

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

3

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576号南航明珠酒店

4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民航新村南航明珠酒店

5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南航城4号楼明珠酒店

6

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南航明珠大酒店)

7

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酒店

8

大连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工程部

备注:除以上服务地址外,如果采购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删减、变更或新增服务地点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送至指定地点。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经销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多家经销商同时提供同品牌唯一授权,同品牌多家唯一授权经销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列出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照片等;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报价品牌经销商授权书的扫描件。)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2】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小姐,020-********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4楼】

采购人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2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4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0-********

【除采购管理部实施的总部采购项目外,其他采购项目投诉由各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处理;委托贸易公司代理实施的采购项目,可由各委托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或委托贸易公司受理。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对外发出本文件前,请注意删除此处蓝字说明。】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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