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芳烃部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内窥火焰监视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芳烃部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内窥火焰监视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芳烃部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SPAC160*****0104TC所需内窥火焰监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900-B1
2.项目内容:芳烃部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内窥火焰监视系统\450℃-2000℃ 0.5 | 1.0 | 套 |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2月15日,上海石化环江路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1.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需取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或等同)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招标技术文件中采用单词“(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条款,理解为强制性条款,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必须具备的条件)”条款的,其技术投标文件即为否决。技术响应低于《可视化火焰监测系统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其技术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熟、稳定、技术先进的产品,经过实际应用考验并能满足石油化工生产过程控制需要的产品,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至少有三家国内同类工况、每家不少于5个监视点且连续运行三年以上的应用业绩,同时提供业绩的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与座机号码)。5. 前端探头成套设备处于气体爆炸危险区环境,主要爆炸危险介质的级别和组别为Ex d IICT6 Gb。所涉及的设备必须带有相应防爆等级认证书,本招标项目的防爆耐高温摄像仪不接受外壳隔爆,投标人需提供高温防爆摄像仪的整体防爆认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投标人同时需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6.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招标技术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功能要求和环境使用要求,还须符合中国的有关标准,投标方须出具国家有关监督、检验、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和检测报告,来证明投标方产品符合招标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的真实性。7.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与上海石化芳烃部已使用的防爆耐高温内窥式火焰监视系统兼容,在同一平台上实现互联互通。
6.2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技术要求或者加注(“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技术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22日20时至2016年11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12会议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12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2月13日09:30时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阮粉莲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chenlong@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报价料表(如需要))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chenlong@sinopec.com邮箱。】 8、如需邮寄,需提前征得南京招标中心的书面同意,且由于邮寄导致未及时送达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阮粉莲
电话:138*****290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22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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