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2024-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邀请交易公告
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2024-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邀请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2024-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村民委员会。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2. 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2024-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土石方工程等。
2.3本项目最高限价:******.30元。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交易、不允许分包。
4. 交易保证金
4.1 交易保证金:0元。
5. 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中以报价最低的企业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ahlx.gov.cn/)公开指南目录凌笪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公示1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方式:
响应人应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响应人的资格和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简易交易文件(一式三份,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银行开户许可证。
响应人提交的简易交易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 相关资料的获取:
7.1 获取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下方下载附件。
7.2交易文件售价:无。
8. 交易
8.1交易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地点: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民委员会2楼会议室。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交易单位,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3在交易截止前一天,请关注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交易单位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该响应人的交易将被拒绝。
8.5交易企业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代理公司。
8.7响应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工程量根据现场情况按实计量。
9. 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3000元。
9.2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确定成交人后3日内,若不签订,视为放弃成交。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交易文件承诺内容一致。
9.3 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交易文件、响应文件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152*****227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77*****510
地 址:郎溪县新时代广场E1305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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