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关于报废资产公开竞价处置的公告

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关于报废资产公开竞价处置的公告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处拟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对5台垃圾压缩设备进行处置。现诚邀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及评估价

公开竞价资产为5台垃圾压缩设备(不含浇筑在混凝土内地下部分的柱、桩和角件),资产评估价为11.95万元。

二、报名及查勘时间

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15日,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1)单位: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集中查勘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第一站鹿鸣东路2号西侧中转站,依次查勘,详见资产清单(附件1)。

三、竞价规则及时间

1. 竞价规则:竞价人携带密封并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单》(附件2)参加公开竞价,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竞价底价为11.95万元,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竞价时现场拆封比价,出最高价者,如最高出价相同,现场组织二次竞价,二次竞价的底价为一次竞价的最高价,其他竞价人自愿参与,直至产生成交人。

2. 竞价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8日上午9:00,亭湖区瑞安路2号,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一楼大会议室。

四、竞价人须知

1. 交纳款后,资产保管责任转移到成交人。

2. 成交人变现拍卖设备发生的切割拆卸、搬运租车和税金等一切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3. 成交人须在后7日内将拍卖设备全部拆除、搬离,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建筑物其他部分,不得损坏或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如发生此类情况,相关物资照价赔偿。成交人须做到安全作业,并对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事故负全责。拆除和搬运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

4. 如因竞价人资质造假等原因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或成交人不履约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失信行为将被纳入征信,我处将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俊杰,联系电话:0515-********

附件1.docx附件2.docx

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废资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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