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小田并大田”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一期-2024年度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咸安区“小田并大田”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一期-2024年度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小田并大田”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一期)-2024年度(XAZX-******QT-*********)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Q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小田并大田”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一期)-2024年度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9-******-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变电工程、农业科技推广工程以及建后管护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报告。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EPC)的交钥匙工程,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测绘、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测绘、设计工作:①测绘内容:对项目区域地物、地形、地貌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位置和高程进行测定等工作,并提交1:1000数字线画图、数字影像图及测绘技术报告等成果资料。②设计内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相关批复文件;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负责设备采购,关键设备及重要设备采购前需提交采购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查同意后再依法组织采购;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临时便道(如有)修边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
合同估算价:6836.5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其他要求(含信誉要求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则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施工单位提供);(2)拟派相关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书面承诺书)。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项目且只承担本工程(提供书面承诺书)。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等咨询成果除外的);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6)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18)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19)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不得大于2家联合。(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分工。(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香城
生态建设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楚风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咸安
区车站路
与双峰路
交汇处咸
安大酒店
16楼(
自主申报
地址:
湖北武汉
市武昌区
楚天都市
花园C座
190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薛涵
联系人:
严汉玲、李琳、谢宇轩、李睿晟、郑慧
电话:
0715-*******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2月05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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