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GZ566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扬州GZ566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扬州GZ566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咨询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扬州GZ566房地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 以扬广行审备[2024]1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广合融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GZ566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咨询(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东至纵一东路、南至连运路、西至江都南路、北至横二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审批为准)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项目施工工期70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1)项目策划分项:稳评、水土保持评估(含方案编制与报批、监测、验收)、能效测评、环境影响评估;
(2)造价咨询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
(5)工程监理分项:本项目核准批复涉及的所有建安、设备等施工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其他服务分项: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人防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造价咨询合同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岗位。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策划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2)造价咨询分项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工程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其他服务分项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上述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
(5)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①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3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中需含1名为安全专监(可以兼任)。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③监理员要求:人数6人。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14时30分。
7.2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9日14时30分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备注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扬州广合融润置业有限公司 罗勇 联系方式:151*****20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广合融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信息产业基地21A410室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罗勇 联 系 人: 金雨薇
电 话: 151*****203 电 话: 051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12月5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据电文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据电文格式,数字证书认证符合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有关暗标的编制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服务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1、不低于成本 2、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其他 | 无本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技术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20分 | ||
经济标:投标报价15分 | |||
商务标:65分,其中: 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28分(其中项目总负责人4分,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配置情况24分) 投标人业绩:22分 业绩奖项:6分 投标人荣誉:9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5家≤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20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 总体思路(4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发包人需求理解充分、解决方案可行、针对性强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3分) | 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 ||
项目策划实施方案 (3分) | 从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4分) | 从工程监理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3分) | 从造价咨询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其他服务实施方案 (3分) | 从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2 | 投标报价 15分 | 投标报价 (15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分值保留2位小数)。 |
3 | 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 (28分) | 项目总负责人 (4分) | 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基础上, 1、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 2、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得2分,最多得2分。(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同。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人员配置情况(24分) | 1、项目策划团队人员配置情况(4分); (1)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项目策划组成员(不含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2、工程监理团队配置情况(8分):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得1分,最多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的,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需提供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3、造价咨询团队配置情况(8分): (1)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得1分,最多得2分; (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造价咨询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最高限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预算编制业绩的的,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报告。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时间为准) (4)造价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4、其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团队人员配置情况(4分): (1)其他服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 分; (2)其他服务组成员(不含其他服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 2、提供得分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证书未能体现注册单位的,以养老保险缴纳材料作为证明)、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需登记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投入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同一项目业绩在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中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 4、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 |||
4 | 投标人业绩 22分 | 投标人业绩 (22分) | 1、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最高限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预算编制业绩的,有1个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报告。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时间为准) 2、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有1个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立项稳评(或新建稳评)或水土保持评估或节能评估编制(或评审)或环评或桩基检测或材料检测或人防检测或消防检测或防雷检测或基坑监测或沉降观测业绩的,有1个得1分,满分6分。上述11项,每类别最多限评3个。 (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及同时提供以下成果文件,对应类别的服务业绩方可得分。时间均以相关成果文件时间为准。 ①稳评:提供相关审批确认成果(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或备案意见等);②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或验收阶段的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许可承诺;③节能评估编制(或评审):编制或评审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④环评:提供相关审批确认成果(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或备案意见等);⑤检测类:提供检测报告;⑥基坑监测或沉降观测:提供监测(观测)报告。) 4、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6项中任意 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业绩的,有1个得1分,满分6分。 (需提咨询服务合同、联合体分工协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1、同一项目业绩按以上得分要求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取。 2、第 1-3项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计取按照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分工相对应服务类别的以往业绩。 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任一成员)以往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全过程咨询业绩,同一投标人承接的咨询服务范围满足上述第4项要求的可以计算得分。 |
5 | 业绩奖项 6分 | 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获得过设区市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按最大分值仅计一次。 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日期以表彰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计取按照本次联合体协议分工相对应的服务类别业绩奖项。 | |
5 | 投标人 荣誉 9分 | 投标人荣誉 | 1、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任一成员)获得过设区市市委或市政府表彰的有一次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2、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任一成员)获得过设区市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 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3、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任一成员)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日期以表彰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
备注:
1、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中未注明建筑面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得分其他材料中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否则应提供原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标签: 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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