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十总镇新跃河北段整治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通州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十总镇新跃河北段整治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十总镇新跃河(北段)整治工程) JSZC-******-HSGL-C2024-01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SGL-C2024-0102

项目名称:通州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十总镇新跃河(北段)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22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通州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十总镇新跃河(北段)整治工程)位于通州区十总镇,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岸坡防护、清杂整坡、植草防护、河道疏浚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及和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特别提醒: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特别提醒: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省外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12-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二次报价只报总价,第一次工程量报价清单最终均同比例相应调整,作为审计结算的依据。

3、本工程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6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1*****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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