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景花园底商商业4-102房屋使用权
瑞景花园底商商业4-102房屋使用权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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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数量 | -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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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 元/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每年定期结清当年租金(以合同约定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原兽医院(瑞景)还迁房,位于东城南路瑞景花园底商,商业4-102,面积304.97平方米。(1)转出房屋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2)不得经营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项目,不得涉及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工产品、污染环境的建材产品以及经营行为严禁对邻户造成不良影响其他可能对单位安全造成危害的经营项目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6500 |
中标方保证金处置 | 转为合同款 |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无异议,水、电具备使用时费用自理,具体以现状为准。2、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承租方改变标的用途的,应征得转出方书面同意。未经转出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标的用途,转出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3、本次流转标的物为: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瑞景花园底商商业4-102房屋使用权4、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转出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5、意向承租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6、一切事项以合同为准。7、双方责任:(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依法利用和保护该标的,制止乙方的损害行为;(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后收回该标的,乙方恢复标的原样;(3)乙方不得在该标的上建设永久性建筑;(4)乙方未按国家法律规定从事非法经营项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该标的被征收、征用、占用的,获得补偿归甲方所有。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6)自签合同之日起若发生损失和人员意外或因用火不慎、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所产生费用乙方承担)。 (7)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以农交所平台发布的项目成交公示之日后交易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五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2-06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2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2-13 09:1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2-13 09:4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120*****550000*****72540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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