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水利局关于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长兴县水利局关于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
  厅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的有关
  规定,2024年12月4日我局接受了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扩
  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31日。
   公示网址:(http:// yanshou100.com/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兴国商务楼1号楼312室(长兴县水利局办公室)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报备编号

  1

  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扩建项目

   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2024.037

*******-*****-270-公告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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