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重庆兰星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本机关邮寄送达《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要求你公司进行补正,并将《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广财采函〔2024〕15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按照你公司《投诉书》中载明的联系人、地址和电话邮寄给你公司。并要求你公司接到本通知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同时告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本机关将不予受理该投诉。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本机关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通知书,但因邮政信息显示该邮件一直处于待签收状态,本机关多次与你公司《投诉书》中载明的电话联系也一直无人接听,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通知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人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9-*******

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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