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山景区管理局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及景观品质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天马山景区管理局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及景观品质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采购项目名称
天马山景区(管理局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及景观品质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47元,最高限价:*******.47元。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马山景区(管理局及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及景观品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岳麓区潇湘南路西侧,面对湘江背靠天马山。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改扩建,部分楼层厕所改造,改造室外停车场、停车棚、室外给排水、景观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相关标准: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编制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图纸答疑;
(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文);
(3)《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关文件;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文);
(5)长住建发〔2020〕103号《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文);
(7)材料价格参考2024年《长沙建设造价》9月份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2024材料价格手册及市场询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技术规格: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人员持工作证上岗。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程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6、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7、工程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湘江新区水土保持、蓝天保卫战等相关要求。
8、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后的施工区域内的建筑废弃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离场运输、处置场地的选择等。
(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竣工后废旧材料的收集,并造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付款方式:采购人按项目实际工程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适时拨付工程款,实际工程进度以采购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的形象进度表、计量资料为准;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成前,支付合同价款70%的工程款: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财评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的97%(如有工程审计,则付至审计报告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过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评中心审定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如有变更,按相关规定签订不超过10%的补充合同。
3、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竣工图四套、结算资料贰套),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五、服务标准:(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贰年。缺陷责任期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4)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六、验收标准:(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和分歧,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以及作出承诺和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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