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西北部和巴里坤县三塘湖镇条湖东部区域,项目中心位置距伊吾县淖毛湖镇直线距离约61公里,距巴里坤县三塘湖镇直线距离约105公里。场址规划用地区域风能资源良好,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且周边简易路网纵横交错,交通条件便利。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能源410万千瓦,包括风电280万千瓦、光伏120万千瓦、光热10万千瓦、储能80万千瓦/320万千瓦时,以及220kV汇集站、集电线路及道路等配套工程。项目为风电、光伏、光热、储能同场一体化布置,面积约为660平方公里。

2、采购范围:本项目升压站所需商品混凝土的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级配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m3

1000

二级配

加防腐剂

2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000

二级配

3

商品混凝土

C40

m3

6900

二级配

注:以上清单商品混凝土数量为工程暂估量,仅作为响应文件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询比文件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拟定于2024年12月-2025年06月(实际以采购人现场通知为准)。按照采购人工程进度需求供货,实际到货数量以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共同验收确认数量为准,具体生产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西北部和巴里坤县三塘湖镇条湖东部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201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6.2预拌混凝土的强度评定以GB/T*****-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6.3原材料、掺和料、外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6.4按照我方出具的配合比进行拌制混凝土。

7、付款方式:

7.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7.2甲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乙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于每月21日由乙方提供上月21号到当月20号之间采购的材料实际供货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甲方要求于25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结算挂账,甲方于60日内支付本账期货款的50%-80%,其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约定比例支付。后期挂账支付按上述付款比例支付,包含本账期货款及上期剩余货款金额。

7.3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质保金解付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

7.4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乙方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甲方付款的,自甲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甲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7.5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60%银行转账,40%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采用(半年期/一年期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2号

邮 编:******

联 系 人:闫晶晶

电 话:028-********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刘军

电 话:151*****071

电子邮箱:*********@qq.com

十、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纪委办公室(028-********)提出投诉。

2024年12月06日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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