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阜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阜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06

项目概况

阜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阜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斗量在1.2立方米(m3)及以上;

2、卸载高度应在3.5米(m)及以上;

3、额定载重量应在2000KG及以上;

4、卸载距离(mm)应大于等于600;

5、最小转弯半径(mm)应小于等于5500;

6、所投产品应符合国4及以上排放标准;

7、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电话售后服务,12小时现场相应,两年非人为损坏质量保证及人为损坏配件维修报价清单;

★8、供方应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求为需方代办动车牌照,报价应包含此项费用;(承诺需提供代办承诺函)

★9、供应商应提供整机启动电机、交流发电机及预热器外的电器设备应装有过流保护装置或其它类似保护装置;

★10、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应具备整机节油措施及节油方案;

注:带★号标注项必须提供,不提供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应符合国4及以上排放标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南环路34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镇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0418-*******
邮箱地址:138*****641@163.com
开户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工行阜蒙县支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伟
电 话:158*****8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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