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清拖和保管服务采购公告二
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清拖和保管服务采购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清拖和保管服务 | ||
品目 |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 | ||
行政区域 | 六合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12: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弓正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03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上城路2号19栋北区2123-3办公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弓正海 |
项目概况 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清拖和保管服务 JSZC-******-NJJZ-G2024-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JZ-G2024-0012
项目名称: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清拖和保管服务
预算金额:3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万元/年
采购需求:
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清拖和保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2-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 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报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报价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4. 供应商中标后,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装订成册(线装)。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2)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投标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
3)“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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