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公寓”三期、四期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高教公寓”三期、四期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高教公寓”三期、四期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高教公寓三期、四期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对参与本项目三期、四期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高教公寓”三期、四期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
2、建设地点:盐城市高教公寓地块(盐城师范学院对面)。
3、建设规模及房屋位置:本次招标要求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为三期10#、11#、14#、15#、18#、19#、22#楼和四期25#~33#楼,具体位置由投标人现场勘察。
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高教公寓”三期、四期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包括营销策划方案、对本楼盘推广广告宣传、销售代理服务等房屋销售全部内容。
5、销售代理期限:自销售协议签订后48个月完成销售任务,即住宅成功销售率达95%以上。
6、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房屋销售代理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原件或其它符合本条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项目销售总监须取得房屋营销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业主证明原件】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相关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商业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相关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7日15:00时开始携《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座3AF,联系人:王芬干,联系号码:****-********)。本项目开标时间2014年8月18日15:30。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顾工联系人(签章):沙洪流
联系电话:186*****824联系电话:137*****099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身份证号码为:)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教公寓”三期、四期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项目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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