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传税语服务向新行”宣传产品制作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春风传税语服务向新行”宣传产品制作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春风传税语 服务向新行”宣传产品制作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长沙市环保西路6号A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W-********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春风传税语 服务向新行”宣传产品制作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以下内容出具海报和稿件并加以推广,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1、“高效办成一件事·春风里”子版块;

2、高效办成一件事·向新行”子版块;

3、“高效办成一件事·营商环境‘税收卷’”子版块;

4、《春风传税语 服务向新行》专题;

5、媒体推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长沙市环保西路6号A203室)

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政府采购评审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8号9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政府采购评审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8号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钟先生 电话:0731-********

技术咨询:申女士 电话: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局 制作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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