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宾馆窗帘窗纱招标公告
仙林宾馆窗帘窗纱招标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仙林宾馆窗帘窗纱项目邀标书
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仙林宾馆需要订做客房窗帘窗纱一批。现以公开邀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明细表如下,另附合同样本见附件:
品名规格及材质要求数量单价(元/米)总价(元)备注
窗帘磨毛遮光布;混纺面料65%涤纶、35%棉;重量不低于700g/m,门幅280cm;标准厚度0.8mm;缩水率:径向≤0.5%,纬向≤0.1%;色牢度≥4级;非涂层布料;环保一级;布料为双面绒压花工艺;轨道布比为1:2。1030米见样品
窗纱麻纱;混纺面料70%涤纶、30%棉;重量不低于300g/m,门幅280cm;标准厚度0.1mm;缩水率:径向≤0.2%,纬向≤0.1%;色牢度≥4级;非涂层布料;环保一级;轨道布比为1:2。 950米
布带无纺加厚棉面料、抗晒不老化、水洗不变形、高度为8cm。1980米
铅线 每米≥100g4840米
总计报价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最终优惠价: 元(人民币),大写: 。
注:1.以上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运费、制作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不含安装,甲方根据客情自行安装;
3.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使用为准;
4.确认中标方后,以候选样品为依据, 甲方最终确认窗帘与窗纱的颜色和花型,并依此作为验收之依据;
5.结算时,单价按预算优惠同比进行结算。
辅助说明:
1. 请各竞标单位按上述表格的参数要求以及邀标方提供的样品为依据提供竞标样品;
2. 竞标单位提供的样品质量高于本次邀标参数的,邀标方视为竞标单位的让利促销。同时,该样品作为邀标方日后对中标单位的验收依据,且中标单位不得以此提价;
3. 标的参数如有不明确的,请及时与邀标方联系(李主任、130*****213);
4. 未提及到的相关内容,以邀标方提供的样品作为参照依据。
二、 投标单位的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所生产的产品必须能够达到行业标准要求,能够取得国家卫生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3. 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即认同邀标方标的的所有标准,所提供的样品和产品,要求质量优良,符合邀标方的要求及行业标准。投标单位中标后与邀标方签订供货合同,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邀标方的标的要求,如果邀标方对样品和产品有异议,邀标方有权将其产品送至权威部门检测,检测合格符合标的参数标准的,邀标方正常履行合同并支付货款。如检测不合格,邀标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同时中标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及给邀标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对产品的检测费用。
三、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标书内容:
1)窗帘、窗纱、布带、铅线的详细品牌、规格及报价,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运输费用;
2)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
3)投标单位的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理资质或厂家授权等材料;
4)售后服务承诺;
3. 标书制作请按上述标书内容的顺序。
四、评标方式:
1.邀标方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方的产品品牌、报价与售后服务以及公司规模、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邀标方将不作任何解释,标书不退回;
2.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邀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结果进行解释。无论是否中标,邀标方不对应标单位前期投入支付任何费用;
3. 邀标方评标小组现场评标,选定中标单位,并将中标单位的标的样品现成封存,作为与日后进货产品的对比依据。
五、其他要求:
1. 邀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邀标书要求全部接受;
2. 请投标单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文件不符合邀标书的要求即视为废标;
3. 请投标单位详细说明供货周期;
4. 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货款的30%作为定金;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尾款;
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邀标方将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2)明显不符合邀标文件中相关规格、标准等要求;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六、标书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17:00之前;
2.送达地点(可快递):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办公室(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3.联系人:李主任,电话(***-********),手机(130*****213)。
附件:合同样本
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仙林宾馆
2016年11月22日
窗帘窗纱购销合同
甲方: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仙林宾馆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公开招标,乙方参与投标,乙方投标样品的质量和价格符合甲方的需求标准,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客房窗帘、窗纱等一事达成如下供需协议:
一、乙方供给甲方材料,详细如下表:
品名规格及材质要求数量单价(元/米)总价(元)备注
窗帘见样品
窗纱
布带
铅线
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
二、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付给乙方总货款30%,即 元作为定金,合同方可生效。
2、产品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无其他原因未按时付款给乙方的,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质量低于乙方提供的样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乙方需要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给甲方,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存在争议而无法达成共识的,甲方有权将争议的产品送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最终以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测结果表明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按上一条款进行处理;
4、乙方未按时供货,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如乙方自约定交货日期迟延履行合同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十五日内(2016年12月23日前)完成。
五、送货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师大仙林宾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 乙方:
仙林宾馆
代表人: 代表人:
2016年11月 日 2016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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