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二期公共实验平台相关设备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院二期公共实验平台相关设备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公共实验平台相关设备采购 JSZC-******-RHHH-G2024-018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0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RHHH-G2024-0180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公共实验平台相关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项目名称 | 分项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收 进口产品 |
公共实验平台相关设备 | 超速离心机 | 台 | 1 | 是 |
荧光定量PCR仪 | 台 | 1 | 是 | |
凝胶成像仪 | 台 | 1 | 是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12-3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实验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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