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19#、20#、23#楼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19#、20#、23#楼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19#、20#、23#楼桩基工程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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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19#、20#、23#楼桩基工程项目经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2]E08034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将军大道与金霞路交汇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19#、20#、23#楼总建筑面积约3.93万㎡,其中: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约0.18万m2,地上住宅3栋,32-33层,建筑面积约3.75万㎡,桩基工程部分总投资约5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19#、20#、23#楼桩基工程等内容,以及与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交叉施工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承包范围和工作界面详合同附件3《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界面》。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1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 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的规定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7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相关excel格式的附件等。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
6.3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账户1: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95 6819 0817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云霄县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漳建工[2014]175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5日15时0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原件备查;项目经理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三) 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6年11月27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1楼
邮编:363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小王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62幢2C
邮编:363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张 小蔡
10.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11.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中标人按文件要求支付应承担的交易费。
1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的45%向中标单位计取;
招标人: 福建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6年11月22日
13.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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