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的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医院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国卫财务发(2020)31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湘财购[2020]26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管理的通知》(湘卫医急发〔2024〕1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筹管理
1. 岗位设置: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医院对政府采购的预算、计划、考察、审批、实施采购、签订合同、验收、付款等全过程设置不同的岗位,各岗位各司其责、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2.工作职责:①编制预算: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对 医院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编制。医院各类采购项目申请实行归口编制,由各部门、科室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 临床及学科发展需要,提出申请报告报各采购管理组组长审核、汇总。各采购管理组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审核汇总后报医 院采购管理委员会。②采购计划审批: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提出每月或季度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各部门、科室每年11月份申报下年度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采购计划,6月份申报当年度的部分采购项目调整计划,采购预算原则上不得调增,逾期不报的不予采购,自行采购不予报销。③考察论证: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 管理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论证。④研究决定:由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购。⑤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办理政府采购 相关手续。⑥实施采购:由使用科室科主任、归口预 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等实施采购(采购方式严格按 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⑦签订合同:由分管院领导、归口 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主任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 同需经院长签字并审核。⑧验收:由使用科室、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等进行验收。⑨付款: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主任按照合同提出付款申请,经计划财务部、分管院领导、分管财务院领导、院长、书记审批后,由出纳员根据采购凭证和原始票据支付货款。
第二条效益管理
1. 医院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指限额标准以上)在 采购实施前均要进行效益分析和可行性论证。
2.所有采购项目(指限额标准以上)在使用过程 中要进行效益评价。
第三条落实政策
医院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需求制定、方式 选择、项目评审、合同订立、合同执行等环节,要做好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工作。采购行为应当有助于实现经 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 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节能和节水产品采购、“两 型”产品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包含监狱企业和残疾 人福利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等。
第四条采购活动
1.采购方式:根据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需等情况,依法确定适宜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医院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按相关程序报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必须报批,报批要件包括:申请报告、内部会商意见、专业人员论证单一来源唯一性、项目预算审核机制、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文件以及单一来源法定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等。
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物资、工程项目及服务采购方式采用价格比选或议价后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组织直接采购。
预算价在5万元至20万元的物资、工程项目及服务采购方式采用:谈判、比选、磋商等,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 室组织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原价格竞争性谈判(询价)领导小组>相关采购管理组部分成员、使用科室代表、医院纪检监察、 计划财务部等在院内按程序采购。
预算价在20万元至限额标准以下的物资、工程项目及服务 采购方式采用: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由归口预算 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组织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原价格竞争性 谈判(询价)领导小组>相关采购管理组部分成员、使用科室代表、医院纪检监察、计划财务部等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等参加, 在院内按程序采购。
预算价在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工程项目及服务采购方式 应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必须按程序 报批。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2.医院采购项目范围及归口预算和采购管理科室
(1)医疗仪器设备、医用耗材及服务类:医疗仪器设备及 保修服务、医用高值耗材、医用普通耗材、检验试剂等。此类 归口预算和采购管理科室为医学装备部。
(2)后勤物资、服务类:后勤设备及保修服务、印刷品、纸张、日杂用品、电器材料、电视、电话机、电脑、打印机及 相关配件、水暖器材、工作服、病人服、布类(含无纺布)用品、燃气、医用气体、石油、电梯以及维保服务、车辆维修及 燃料、物业管理、监控、消防等。此类归口预算和采购管理科 室为后勤保障部。
(3)基建工程类:建筑工程(土建、安装、装饰装修)、 建筑物大型维修工程、建筑材料、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 审计、项目咨询等。此类归口预算和采购管理科室为后勤保障 部。
(4)药品类:西药、中药饮片区中成药,制剂原药、原 料等。此类归口预算和采购管理科室为药剂科和中药科(负责 中药饮片及中成药)。
(5)通讯网络框架设备、软件及专项维保服务类:信息 系统软、硬件,专项维保服务,电信、网络、网站等基础设施 及服务等。此类归口预算和采购管理科室为信息技术部。
(6)综合服务类:医院管理咨询项目、科研课题、员工 培训、宣传广告(含报刊电视网络和各类广告制作及租赁)会 务接待、餐饮定点等。此类归口预算和采购管理科室为综合管 理部。
3.代理机构: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 项目,医院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分散采购的项目可自 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要坚持多家比选、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 构。
4.进口产品采购:需采购进口产品时,医院需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进口产品采购内部会商,并在采购前按相关 程序报批(报批要件包括申请表、内部会商意见、专业人员对 产品进口必要性的论证等)。
5、编制采购文件:医院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围绕能 够体现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价格、效率等关键因素,科学设置 评审因素,客观评审因素应设置固定分值,主观评审因素应细 化分值并缩小自由裁量区间。招标文件发布前,医院需进行内 部审查,做到完整、合法、规范,表述准确,无歧义。招标文 件应包括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与执 行措施、一次性密封报价等投标报价要求。招标文件按程序进 行专家论证等(主要指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
6.评审专家(主要指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对采 购需求明确、评审因素可用客观分数量化的采购项目,应采取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专家;采购需求复杂、评审因素需要主观打 分的采购项目,医院采取推荐或邀请行业专家等方式确定评审 专家,评审专家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
7.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应严格依照财政部门统一模 板,全面、准确、及时、完整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 息。
第五条合同管理
1.合同类型:采购活动完成后,医院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 当的合同类型,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拟签订的合同类型和文本格 式,合理确定与供应商的权责关系。
2.合同签订(主要指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医院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在规定 日期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前,医院应进行 内部法制审查,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合同标的,可根据政府采 购法规定签署补充合同。
3.合同备案:医院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应按规 定及时进行备案。
第六条履约验收
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医院明确由由使用科室、归口预 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等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的职能包括制定 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活动、出具验收报告、公布验收结果、 处置验收争议等。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 是、认真履职,验收组如因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时,医 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信息支撑
1.信息化管理:医院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应熟练 掌握和操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等信息系统,同时,医 院应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2.电子卖场使用: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执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对不具备在湖 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 程项目实施院内采购程序。
第八条营商环境
1.公平竞争:医院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竞争,不差别对待各类所有制、各类规模、各类地区的市场主体, 不设置歧视性和排他性条件,不排斥潜在供应商。
2.询问和质疑答复:医院要建立询问和质疑答复制度,依 法及时答复和处理好询问与质疑事项,依法配合财政部门对投 诉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双备案”管理:医院对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要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除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外,还应按照政府采购 管理要求,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录入项目计划,把招 投标信息公告链接到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
2、采购档案管理:医院明确所有采购项目的采购决策意 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文档等 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等,各相关部门要进行分类存档保管, 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 年。
3.涉密采购管理:医院各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对医院的 各项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要实行保密管理,不得擅 自向外泄露。
4.应急(紧急)采购管理:仅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 突发事故救治的需要,医疗、医疗设备及突发故障维修服务、 后勤保障运营中突发状况的紧急采购、维护维修项目。应由二 人以上共同采购(参与人员由分管院领导具体安排),做到货 比三家,质优价廉。(原来已采购的产品或维护维修项目,以 原来的采购合同及采购价格作为参考。)补充采购流程资料:相关采购管理应及时补充各类申请、采购流程表格以及资料, 未及时补充审批流程及表格的应急采购均不允许支付任何货 款。如为现款采购行为,则需履行正常请款审批手续。突发事 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经医院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不受采购计划限制。
5.相关采购流程
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物资、工程项目及服务采购:科室 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原价格竞争 性谈判(询价)领导小组>相关采购管理组询价(原来已采购的 产品或维护维修项目,以原来的采购合同及采购价格作为参 考) → 分管副院长审核 → 主管纪检院领导审核 → 院长审批 → 书记审批→ 由归口预算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办理采购相关手 续。具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限额标准以下的货 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执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 法》。对不具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限额标准 以下的货物(医疗设备等)、服务和工程项目实施院内采购程序。
预算价在5万元至限额标准以下的物资、工程项目及服务 采购:科室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 原价格竞争性谈判(询价)领导小组>相关采购管理组询价(原 来已采购的产品或维护维修项目,以原来的采购合同及采购价 格作为参考) → 分管副院长审核 → 主管纪检院领导审核 → 院 长审批→ 书记审批→上报党委会会议讨论确定→ 由归口预算 和采购相关管理科室办理采购相关手续。具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执行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对不具备在湖南省政 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的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医疗设备等)、 服务和工程项目实施院内采购程序。
预算价在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工程项目及服务采购:科 室申请(要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医院 采购管理委员会<原价格竞争性谈判(询价)领导小组>相关采 购管理组询价→分管副院长审核→主管纪检院领导审核→ 院 长审批→ 书记审批→上报党委会会议讨论确定→ 由归口预算 和采购管理相关科室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严格按要求在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 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省医药采购平台等平台上采购。 药品、耗材新品种进入医院严格按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 采购管理的通知》(湘卫医急发〔2024)1号〕及医院相关制 度等执行。
6.问责:参与采购的本院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本制度由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原价格竞争性谈判(询 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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