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及围墙及周围场地招标公告
校门及围墙及周围场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凤狮小学校门及围墙及周围场地项目经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县均教育调研资金,招标人为诏安县凤狮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凤狮小学;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总价为 283784 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凤狮小学校门及围墙及周围场地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1.4. 发包价:256659.88元(K=10%)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和C证。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2.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401)或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诏安办事处(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78号(良峰公园大门边)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07日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凤狮小学
电 话:136*****482
联系人:张校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401
电子邮件:fjgxzz@163.com邮编:363000
电话:****-*******(漳州)0596—*******(诏安),传真:****-*******
联系人:小沈(漳州)、小曾(诏安)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诏安办事处
开标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78号(良峰公园大门边)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0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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