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6年靖远县2024年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6年靖远县2024年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6年)靖远县2024年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NZ*****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6年)靖远县2024年已由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6年)2024年作业设计的批复(市林发〔2024〕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长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立项批复:市林发〔2024〕257号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6年)靖远县2024年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人工造乔木林3万亩,封山育林1.74万亩,小型水利设施2处。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及工程监理。
(五)建设地点:第一标段:五合镇许眷村、五合镇合尚书埫村、永新乡圈湾村、永新乡砂河村、兴隆乡小川村、兴隆乡川口村;第二标段:双龙镇双龙村、双龙镇城川村、兴隆乡小川村、兴隆乡川口村、兴隆乡怀星村;第三标段:乌兰镇的河靖村、大芦镇的中砂沟村。
(六)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七)计划建设工期:178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九)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其中3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1.项目人工造林*****.9亩,其中五合镇许眷村4148.80亩,五合镇尚书埫村2723.70亩;永新乡圈湾村5434.10亩,砂河村1068.10亩;兴隆乡小川村601.50亩,兴隆乡川口村3068.70亩;
2.新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处,其中永新乡圈湾村涝池(容积500m?)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1.项目人工造林*****.10亩,其中双龙镇双龙村6804.20亩,双龙镇城川村1020.70亩;兴隆乡小川村1996.40亩,兴隆乡川口村2222.60亩,兴隆乡怀星村911.20亩;
新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处,其中双龙镇双龙村涝池(容积500m?)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项目封山育林面积*****亩,根据地理位置区划乌兰镇封育区、大芦镇封育区,乌兰镇封育区涉及河靖村,大芦镇封育区涉及中砂沟村。建设内容主要有设置封育围栏*****米、封育牌48块、封育碑6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近3年无经济纠纷,信誉良好。
(二)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相应专业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中标后不得更换。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六)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入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均可免费下载。
(二)获取方法:投标人可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aiyin.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获取到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二)开标方式:采用投标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
(三)开标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
(四)提交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最新版投标工具进行制作,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注:所有签字盖章均采用手写签名章或电子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工具软件及操作说明请查阅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一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上传至指定位置(注:投标人需自行下载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单),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提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等待开标。
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 30 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弹出输入密码框并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插入USB口,输入pin码(密码),点击【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技术支持: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234-34; QQ 群号:*********。
CA数字证书办理:173********5565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aiyin.gov.cn/)上发布。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九、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baiyin.gov.cn)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质疑期限: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四)本次开标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纸质投标文件说明。项目公示期满后,所有投标人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人还需另提交副本两份,以便招标人审计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系统固化投标文件一致,建议双面打印,直接邮寄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详见公告联系方式)。
(六)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递交、提交、现场等相关文字”以不见面开标方式要求表述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方式及缴纳须知:
依据《关于全面停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市发改法规〔2023〕138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
十、异议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远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靖远县北城区莲湖路1号
联 系 人:吴登俊
联系电话:138********7152
招标代理:甘肃长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东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联 系 人:张彦斌
电 话:0931-******* 150*****522
行业监管部门: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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