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庭-智慧融合庭审系统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数字法庭-智慧融合庭审系统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智慧融合庭审系统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智慧融合庭审系统设备采购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锦华社区胞波路46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2024-071;
2.项目名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智慧融合庭审系统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内容:融合法庭系统。满足互联网开庭、远程开庭及提讯(实现同全省任一看守所远程开庭及提讯)、满足一张网对接;(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7.质保期:3年,质保期至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8.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锦华社区胞波路46号4楼);
3.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由采购代理公司收取;
4.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领取比选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除外,如有授权书当中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比选报名函加盖公章(比选报名函格式自行下载填报附件1:比选报名函)。
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须将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注: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参与比选的资格,以评审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锦华社区胞波路46号4楼)
五、开启时间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锦华社区胞波路46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委托人无需支付受托人任何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保证金
①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②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③交纳形式:
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户名: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
联行号:313*****0014
2.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34号
联系方式:唐振华150*****79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锦华社区胞波路46号4楼
联系方式:杨晓倩184*****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倩
电 话:184*****657
招标
|
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