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2024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出售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买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内容1.1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CT202*****048)
1.2项目概况与内容: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预估处置数量为6182.40万Wh,预估处置金额为不含税370.94万元,最终以实际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所有型号的电池均按照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比如300只2V.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300*2 =600Wh;300只6V.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300*6=1800Wh。其他型号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1.3处置区域:江苏省。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金额达到上限(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未满但金额执行完毕,两者触发任一条即自动终止合同)。
1.5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
1.6选聘方式:资格预审+多轮竞价,本次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分为2个阶段实施:
第1阶段-资格预审:按照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7名的申请人参加第二阶段的竞价;
第2阶段-多轮竞价:组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多轮竞价,竞价内容为锂电池不含税回收单价。
1.7竞价底价
本次竞价设置竞价底价,竞价底价为不含税0.06元/Wh。竞买人报价低于竞价底价的,将否决其竞价。
2.申请人资格要求2.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本项目委托代理机构。
2.2企业名单目录:申请人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注:提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目录,并提供名单公示网址。
2.3危险品运输: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应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电池的运输。(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4回收及贮存库要求:申请人须承诺合同签署后30日内按出售人要求在江苏省内13个地级市均提供合格的报废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且贮存库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每个地级市贮存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
注: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2.5同类业绩:申请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止的同类项目(报废锂电池回收类)业绩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发票或结算文件或甲方证明材料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对应发票或框架合同+对应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对应甲方证明材料。同一个框架合同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个合同。
2.6安全责任:申请人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回收(指定仓库回收或接收电池后)开始经手电池时,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运输等、贮存过程中的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等)。
注: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2.7控股与管理关系要求: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竞价活动中串通响应的。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预审方法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 7 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报废锂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的竞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单位需将营业执照及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187*****089@163.com,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司报名材料(项目名称)”,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算有效报名。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将资格预审文件(PDF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
(2)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有效报名材料时间为准,如因报名材料有问题或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4.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1)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入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转账事由:锂电池回收商选聘-樊静宜
5.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5.1纸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纸质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申请文件一份)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2栋1楼110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出售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出 售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2栋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
报名联系人:樊静宜
联系电话:198*****247(报名电话)
电子邮件:187*****089@163.com
项目负责人:樊静宜、顾丽君、李冬、刘宝林、李茜
联系电话:198*****247(澄清及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87*****089@163.com(澄清及相关业务联系邮箱)
异议接收邮箱:187*****089@163.com
附件:报名信息表
出售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标签: 报废锂电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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