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长湘路与财富大道长株辅道-蓝田路市政消防水管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开区长湘路与财富大道长株辅道-蓝田路市政消防水管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长湘路与财富大道(长株辅道-蓝田路)市政消防水管维修改造工程。
2、采购预算:******.55元 。设置最高磋商限价:******.49元。
3、工程概况:长沙经开区长湘路与财富大道(长株辅道-蓝天路)市政消防水管维修改造工程包括新建管道及阀门、管沟开挖及回填、道路破除及恢复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1)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22G101),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资料;
2)湖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颁布的第192号令《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
4)湘建价〔2020〕5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及的通知》;
5)湘建价〔2019〕47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6)湘建价〔2022〕146号《关于发布的通知》;
7)《长沙建设造价》2024年第9期材料价格。
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不可预计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的5%计取;
2)施工围挡按暂估5万元计入专业工工程暂估价;
3)本工程土方、石方、砼碴、淤泥按长沙市智能渣土车运输,施工项目中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必须提供以下三项竣工必备资料:①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办证文件;②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线路运行文件; ③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每日台账(含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行台数和运行时间);
4)本工程余方外弃运距按2Km计取,石渣外运运距按8.2Km计取;
5)土石方运输按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大于8小时考虑;
6)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6%计取,结算时按票据办理;
7)结算时,运距按预算运距和实际运距取小值,并按天然密实体积计取卸土费,且执行中标优惠率。如承包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渣土证城管局办理的卸土线路牌、经审核确认的卸土费凭证的,不计卸土费。
8)商品混凝土价格依据《关于明确预拌砼价格的评审过渡方案(********)》计取;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长沙市。
五、服务标准:1、工期要求:三个月。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六、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采购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评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确说明及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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