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路3000号、长逸路180号楼顶广告制作、拆除及新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逸仙路3000号、长逸路180号楼顶广告制作、拆除及新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传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逸仙路3000号、长逸路180号楼顶广告制作、拆除及新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逸仙路3000号、长逸路180号楼顶广告制作、拆除及新装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CS-TB-2024-11-00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范围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逸仙路3000号、长逸路180号楼顶广告制作、拆除及新装服务,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最高限价 94.6807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100%。
5、服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范围内。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2203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3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2203室。
2、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bsq.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淞南路500号
联系人:龚世莹
电话:021-********
传真:/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传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2203室
联系人:毛琛印
电话:13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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