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崇川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崇川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一标段约105万元、二标段约90万元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一:工程内容包括对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侦查大队、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崇川大队、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孩儿巷轨交站点、市北体校,该8个点位内,实施道路、河道排口、小散乱与公建单位庭院等排水户进行排查整治,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二:工程内容包括对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开放大学、中国船级社南通办事处、南通国际海员俱乐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南通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南通市应急救灾中心、南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康复托养中心、南通市中心血站,该13个点位内,实施道路、河道排口、小散乱与公建单位庭院等排水户进行排查整治,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每个投标单位均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可以兼中(同一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非同一人的可以兼中)。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①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即9月-11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或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12月20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4年12月20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标段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 183*****809
12、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董安国
电话:189*****056
电子邮箱:*********@qq.com
(标段一)招标文件及附件-崇川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zip (标段二)招标文件及附件-崇川区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zip标签: 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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