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州行审审字(202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冀州区冀码渠水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1.2 项目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 2.1.3 资金来源: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 2.1.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冀码渠两侧生态缓冲带各0.75km;冀午渠两侧生态缓冲带各2.6km;衡水市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其中人工湿地总占地2.7267万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占地2.4万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占地0.3276万平方米。以上内容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 2.1.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1.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9 00:00至2024-12-14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电话03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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