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室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室外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室外亮化工程谈判公告
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垣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室外亮化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SXYJ-2016-0018
二、项目名称: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室外亮化工程
三、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室外亮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预算金额:479008.67元。
3、工期:30日历天。
4、建设地点: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
3、开标时提供襄垣县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项目经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规费计取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明细里须包含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地点: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2、谈判时间:2016年11月30日15时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垣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襄垣县开元西街
联系人:马奇峰
电话:155*****36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漳泽工业园区供电所西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招标
|
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