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及随案同步生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兴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及随案同步生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兴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及随案同步生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9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大兴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及随案同步生成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合同履行期内针对立案材料进行同步数字化扫描工作并将采集电子影像信息上传至院内案件审判系统;合同履行期内新生成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档案查阅、上架、交接清点等运维服务,提交成品数据移动硬盘,及成品数据向院内档案业务系统的灌装。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09至2024-12-1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关注本项目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照上述方式和期限内获取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19号院清城国际C座1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12-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19号院清城国际C座1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相结合交易方式,供应商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线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无需上传电子生成响应文件,开标当日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竞争性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4)下载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5)未按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
2 )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9)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星西路8号
联系方式:张洁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19号院清城国际C座1405室
联系方式:江慧乾,********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慧乾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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