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细河路北一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阳湖西一街施工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细河路北一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阳湖西一街施工

一、招标条件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细河路北一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审字[20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细河路北一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阳湖西一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于洪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该项目对细河路北一路、仙女河路、南阳湖街西一街共三条道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细河路北一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阳湖西一街施工
南阳湖西一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信号工程、照明工程、标志标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9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0.0
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4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相关内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其它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4)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徐研
姓名:
徐研
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研
联系人:
宋继尧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宋继尧
异议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yhygs@163.com
宋继尧 签于 2024/12/06 15:53:20
宋继尧 签于 2024/12/06 15:52: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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