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学校宣传广告类制作业务询价公告
2025年度学校宣传广告类制作业务询价公告
根据以往学校各部门在日常常规工作中经常需要临时制作各类横幅、宣传栏、标牌等落实宣传广告类业务来落实迎检、宣传、会议筹备工作而且量也有多有小,因此无法快速组织和开展比价或询价工作,给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后续的结算增添了很大的困难,故学校项目采购办结合各部门反馈的实际问题和意见,为了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提质增效,从2023年起学校统一在年初做好相关业务的询价工作,以便在当年内更好地落实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广告制作任务,特立此项, 根据基本建设和采购服务项目审批流程规定,我校拟开展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2025年学校日常宣传广告业务制作询价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经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党委会研究和审议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2025年广告业务制作询价项目
二、询价内容:
三、项目实施点: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
四、项目法人
由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担任项目法人,法人代表为达瓦次仁书记。
五、询价内容
1.建设规模:全校2025年度日常小型广告制作业务。
2.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2025年学校公用经费和宣传专款。
4.资金到位情况:已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
六、标段划分:按照物资采购的性质划分为一个标段。
七、此项目最高控制价:根据学校项目采购办对此项目的询价内容进行市场咨询,制定了最高控制单价。
八、询价依据及流程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205号)中“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规定,该项目投资未达到分散采购和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学校项目采购办拟公开询价,通过报价比选适宜价格。
九、比选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报价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社会信用资料、本项目报价单、业绩清单。
九、比选方式:
1、由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项目采购办和信息中心发布本项目询价公告。
2、各商家单位按照业务清单和最高限价金额进行报价。
3、报价商家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放入文件袋中密封。
5、超过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单位不足四家时,重新组织进行询价活动。
7、由我校项目采购办成立比选委员会、通过组织专班现场拆封各报价单位密封文件,统计和分析各商家单位报价情况并公示。
十、询价结果
1、最终按照每个商家有效的报价结合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则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后公布结果。
2、参加本次询价并提交有效报价资料的单位在公示价格后如能接收,将视为我校2025年入围的广告制作单位,同时下达入围通知书,按照公布的标准价格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书附在合同中。
十一、报名及比选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全体。
递交报价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30将报价文件和一份电子版报价表完全密封后提交到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项目采购办并参加比选会议。
询价统计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30。
会议地点: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行政二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次仁卓玛 182*****103
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
2024年12月5日
标签: 宣传广告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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