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条件拓展建设项目总体集成及导控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某条件拓展建设项目总体集成及导控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某条件拓展建设项目总体集成及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4-JT01-F5209) 我单位拟对某条件拓展建设项目总体集成及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条件拓展建设项目总体集成及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T01-F2209 三、公示时限:2024年12月6日-12月12日 四、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5531.65 万元; 3.最高限价: 5531.65 万元,其中:总体集成及关键技术论证最高限价 845.92 万元,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最高限价 4023.16 万元,数据采集系统最高限价 662.57 万元。投标总价及各部分报价均不得超出相应的最高限价,超出上述限价的报价无效。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 五、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备装备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种类涵盖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 。 9.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二)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需求文件。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 本项目前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轮采购活动中均因无供应商参与投标而流标。经市场调研,仅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且有意向参与建设,符合国家和军队采购相关法规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 八、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需求文件。 九、需求文件申领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12 日,每日上午 10: 30至 13: 30 ,下午 16 : 30 至 19 : 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潜在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及电脑(不低于机密级)、光驱赴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后领取需求文件,我单位将现场刻录相关资料,不再发放电子光盘或纸质文件;领取需求文件人员应为重要涉密人员,可接受部队密级文件。 (四)申领需求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相应格式制作): 1.需求文件领取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无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声明; 8.涉密人员资格证明; 9.承诺书;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装备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种类涵盖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证书 。(上述证书处于申办、换版、续办期间,已通过认定审查但在履行办理手续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制发单位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已通过审查认定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产品,请在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黄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66*****021,193*****992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日期:2024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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