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监理单位询价采购公告
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监理单位询价采购公告
贵州省博物馆拟对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的监理单位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各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人:贵州省博物馆
二、项目名称: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监理单位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及经费支付
(二)支付方式: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并履行完相应义务,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被监理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需采购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1台/套,项目包含变频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1台、设备安装及并网调试1项、铠装电缆1批等内容,以确保文物库房和临时展厅文物保存环境温湿度的稳定性,进一步提升馆藏文物的预防性保护能力。
(三)项目金额:壹佰零捌万捌仟圆整(¥108.8万元)
(四)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
(五)中标单位:贵州沐春中央空调有限公司
(六)施工期限: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六、采购服务范围
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受贵州省博物馆委托,依法对本单位实施的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监理方应严格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内容开展监理工作。在监理职责范围内对项目启动、实施及验收等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局限于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工程质量、项目施工团队管理、项目用材质量、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监理,确保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按期、高质量、高效完成,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实现项目的实施目标。
七、监理期限及要求
(一) 自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结项验收为止。
(二)监理结束,监理单位出具《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贵州省博物馆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室外机组采购项目监理审核意见书》等监理报告资料。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或提供2024年6月至今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其他
1.潜在投标人自认为可以证明其自己资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时间及要求
(一)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00(备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可现场递交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采用邮寄方式的,如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资料要求
1.报价函;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相关资料;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置监理队伍及人员情况(同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及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工资流水);
8.投标单位愿意说明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其他问题;
9.其他(如业绩证明文件等)。
注: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报价含项目监理过程中材料费、包装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监理过程有关的费用。
十、开标时间及评标方法
(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4:30(暂定)
(二)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开标地点: 贵州省博物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邮寄)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省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中心
项目联系人:滕老师
联系电话:0851-********
十三、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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