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

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30年度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15-FW009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30年度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已由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30年度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定商定价)。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石花汽服)2024-2030年度(第二批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已由宝石花汽服股东方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3 招标范围:中标人对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30年度提供其所需的纯电动商务车、燃油版轿车、皮卡车的车辆租赁服务,依照中标价据实结算(投标人须在报价中注明拟提供的履约车辆品牌、型号等信息)。本项目所有的新增车辆需求,将在2026年12月31日前明确,2026年12月31日之后,针对本项目招标人不再提报新增车辆需求。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兼投兼中;允许投标人在各标段以不同车型投标(可以同品牌),同一投标人在单一标段内投标车型不超过3种(含),投标人须在报价表中注明拟提供的履约车辆品牌、型号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人提报的相同车型进行比较、评审(按单一车型进行综合评分,不同车型不做比较),若单一车型投标不足三家,则该车型招标失败。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条款均适用于所有标段。

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各中标车型的最低采购量(实施过程中可能因承揽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请投标人注意采购量不确定的风险);具体车型需求,由招标人承接相应业务后确定。招标费用:6年合计6120万元。

标段划分:标段一:纯电动版商务车。费用总额估算:510万元/年(50台),合计3060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标段二:纯电动版轿车。费用总额估算:144万元/年(30台),合计864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标段三:燃油版轿车。费用总额估算:96万元/年(20台),合计576 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标段四:燃油版客货两用车(皮卡车)。费用总额估算:270万元/年(50台),合计1620 万元。不设置保底工作量。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0.85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人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和不计免赔,交强险。

标段二:0.4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人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和不计免赔,交强险。

标段三:0.4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人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和不计免赔,交强险。

标段四:0.45万元/月。(含13%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座位险(不低于2万元/座)、第三人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和不计免赔,交强险。

租赁期间因安装ETC系统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经审核后据实结算,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另行协商支付方式,费用不包含在各标段费用总额内。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中国境内。

2.6 服务期限:招标结果生效【以招标人发布《2024-2030年度车辆租赁(定商定价)目录》为准】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

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推荐中标人【以单一车型定标】

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对应车型)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各标段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

当每个标段单一车型有效投标人(N)≥3家时,推荐综合排名前三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每个标段单一车型有效投标人(N)小于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如具备竞争性,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

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备案扫描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4、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车辆权属须属于投标人。投标人须承诺,完全理解本项目各标段中标车型最低采购量不确定的风险。

*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置项目经理一名,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4年7-9月(或2024年8-10月或2024年9-11月)社保证明。

*6.1、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符合车辆租赁的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2016、GB1589-2016、JT/T198-2016、JT/T325-2013标准。

*6.2、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车辆的生产日期不早于2024 年4月1 日,累计行驶公里数不能超过300公里,未发生过任何道路交通事故,累计行驶公里数不能超过300公里,未发生过任何道路交通事故;满足国6排放标准。

*7.1、投标人须承诺,标段一提供车辆必须是纯电动版本,续航里程不低于600公里(以国家工信部发布数据为准),车辆购置价格不高于38万元。标段二提供车辆必须是纯电动版本,续航里程不低于500公里(以国家工信部发布数据为准),车辆购置价格不高于18万元。标段三提供车辆必须是汽油版本(不含混动、插混等新能源车型),排量在1.8L以下(以国家工信部发布数据为准),车辆购置价格不高于18万元。标段四提供车辆必须是汽油版本(不含混动、插混等新能源车型),具备自动变速箱、适时四驱等功能,车辆购置价格不高于20万元。

*7.2、纯电动版本的投标人须承诺,将按照首任车主的标准无偿提供租赁车辆的维修权益(具体权益以车辆品牌方提供的项目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等。协助招标人完成维修事项的商务谈判。

*7.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各项参数(配置)均须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第6款”的要求。【如:车身尺寸下限、驱动方式、满足国6排放标准、车体结构、座位数、车身尺寸下限、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下限、车辆购置价格上下限、排气量等】

*8、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标段一的投标人须提供600万元以上的汽车租赁业绩;标段二的投标人须提供100万元以上的汽车租赁业绩;标段三的投标人须提供100万元以上的汽车租赁业绩;标段四的投标人须提供400万元以上的汽车租赁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有效业绩仅限“小型客车车辆租赁”;有效业绩金额以结算发票扫描件为准(小额发票较多的,允许以税控开票系统截图替代发票扫描件。

*9、投标人需承诺,车辆为非营运性质,如三方监管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转成营运性质。

*10、投标人需承诺,租赁车辆交付时需按招标人要求配备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设备,具备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功能。

*11、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租赁的车辆除贷款购置外,不得做任何形式的产权抵押。

*12、投标人需承诺:若遇车辆更新换代需替换履约标的物的,必须首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替换的标的物各项参数不得低于原中标标的物。

*13财务要求:

*13.1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4.信誉要求

*1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4.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4.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1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14.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14.1-14.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4.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2-06至2024-12-1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12-1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宝石花鑫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人:张先生/贺先生

电话:028-********

传 真:/

电话: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财务咨询:陈女士

电 话:028-********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12月6日


投标保证保险理赔服务书-中意财险.doc
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四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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