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6:31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30
预算金额 ¥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7(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gztpc02@163.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采购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工 020-********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877-24GZTP5MC09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7(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gztpc02@163.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02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0877-24GZTP5MC0942

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766,704.42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4,763.20元(不含税金)及暂列金29,373.12元(不含税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属于不可竞争性费用,须为固定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如有):766,704.4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电子卷宗扫描场所改造,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

(3)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

(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集采馆定点集市入库的供应商【品目名称: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5.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供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3.6.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3.7.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0.领购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 2024 年 12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9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

方式: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oa.gztpc.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3) 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gztpc.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631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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